为什么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对 PATHWAY TRAVEL PTE. LTD. 所声称的使用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名称的权利提出异议
关于更早商业使用、注册商标权、正式通知、有争议的在先使用主张、与以 Hamid Oumoumen 名义显示的账户直接联系、付费搜索广告,以及持续使用完全相同商业身份的书面记录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0日
证据审阅日期:2026年7月17日
作者: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法律状态与公平说明
本文涉及一项尚未解决的商标及商业身份民事争议。
迄今尚无任何法院或商标审裁机构认定 PATHWAY TRAVEL PTE. LTD.、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或 Hamid Oumoumen 应对商标侵权、仿冒(passing off)、不正当竞争或误导性行为承担责任。
本文不提出任何刑事指控。
凡本文提及侵权、故意挪用、知情、商业意图、误导性呈现或不存在合法权利时,此类表述均明确属于:
- 我们的法律主张;
- 我们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
- 或我们基于有文件记录的时间线所形成的意见。
故意一词用于描述在收到正式通知并获得法律意见后仍有意识地继续开展商业活动。它并不意味着法院已经认定存在违反法律的主观意图。
全文始终区分以下内容:
- 由官方登记册、商标证书、公开网页、截图、内部商业记录及往来函件所证实的事实;
- PATHWAY TRAVEL PTE. LTD. 及其律师提出的主张;
- 我们对这些主张的回应;
- 仍需由法院或审裁机构裁定的问题。
本文提及的企业和个人均享有回应权。任何经证实的事实错误,我们都会公开透明地予以更正。
一页概览事实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自2017年9月13日起即以这一完全相同的法定名称存在,至今仍是英国一家处于存续状态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我们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拥有覆盖翻译服务的已注册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包括:
- 欧盟文字商标及图形商标注册;
- 英国文字商标及图形商标注册;
- 新加坡一项包含该名称的图形商标注册;
- 加拿大文字商标及图形商标注册。
PATHWAY TRAVEL PTE. LTD. 目前以完全相同的商业身份经营一项竞争性翻译服务: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其自有网站称,该公司制作本国驾驶执照的翻译件,并将 PATHWAY TRAVEL PTE. LTD. 标示为运营公司。
所使用的标识完全相同。
服务存在重叠。
目标客户存在重叠。
线上营销渠道存在重叠。
PATHWAY 的律师于2025年4月声称,其客户自约2023年10月起即以该名称经营,并持有可追溯至2023年10月27日的记录。
我们自身的历史记录则明显早于该日期。
我们对内部生产订单数据库进行检索,仅限于 “Driver License Country” 字段设为新加坡且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的记录,检索结果为28笔订单。
显示的最早一条记录日期为:
2018年1月5日
这些记录显示了已支付金额及相关状态,表明付款、申请资料以及客户提供的图片均已接受检查并获批准。
我们并不主张仅凭这张截图就能证明每位客户在下单时都实际身处新加坡。它所显示的是,在 PATHWAY 所声称的2023年10月首次使用日期之前多年,已经存在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实际已完成商业交易。
我们保留底层记录,并准备在适当的法律程序中,在遵守客户隐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提交相关地址、付款、往来函件、履约及交付证据。
PATHWAY 于2025年3月3日被正式告知我们的主张。其电子邮件系统确认收到了该信息。我们又于2025年3月18日发出进一步通知。
其客户支持代表起初拒绝了投诉,因为对方将我们误认为一家完全不同的机构,并把争议理解为关于缩写“IDA”的争议。
在我们纠正这一错误后,该代表道歉,并表示会将投诉转交管理层审查。
随后 PATHWAY 委托了新加坡律师。
其律师:
- 确认收到3月的通知;
- 主张自2023年10月起享有在先使用;
- 否认存在混淆;
- 质疑我们新加坡注册的显著性及有效性;
- 声称其客户系善意行事;
- 并保留申请宣告我方商标无效的权利。
因此,PATHWAY 并非因不知情或行政疏忽而继续使用。
它收到了通知。
它获得了法律意见。
它采取了明确的法律立场。
它选择继续使用。
我们的立场很直接:
PATHWAY 对完全相同的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商业身份的持续商业使用,且用于相互重叠的翻译服务,是一项有意识的商业决定。我们认为,该决定在相关地区侵犯了我们的权利,并构成对我们既有品牌身份的故意挪用。
PATHWAY 对这一结论持异议。
现在,应当公开审视相关证据。
1.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并非昨日才出现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公司编号 OC418927,于2017年9月13日在英国注册成立,目前仍处于存续状态。
我们并不是在发现 PATHWAY TRAVEL PTE. LTD. 后才选择这个名称。
我们也不是在其域名出现之后才创造这个名称。
我们并非在争议发生后才人为扩展“IDA”这一缩写。
自2017年以来,它一直是我们的注册法定身份。
我们的立场还包括:自该时期起,我们一直持续将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这一身份用于商业活动。
我们保存有:
- 网站存档资料;
- 历史社交媒体资料;
- 客户通信;
- 商业记录;
- 订单记录;
- 付款记录;
- 广告资料;
- 履约记录;
- 以及注明日期的内部文件。
LLP 的存在本身并不能完整证明在每个国家都存在商标使用。公司注册与商业性商标使用在法律上是不同的问题。
但它确立了一个重要且无可争议的事实: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以这一完全相同的名称存在的时间,比 PATHWAY 律师所称其客户于2023年10月采用该名称早了多年。
2. 我们的注册商标组合
欧盟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拥有以下欧盟文字商标: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注册号 019026482,于2024年5月13日提交申请,并于2024年8月30日获准注册,核定第41类服务,包括翻译、语言翻译及翻译服务。
我们还拥有欧盟图形商标注册号 019026472,其中包含相同文字,并覆盖翻译及口译服务。
英国
我们拥有以下英国文字商标: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注册号 UK00004050366,自2024年5月13日起生效,并于2024年8月2日录入注册簿,核定服务为翻译、语言翻译及翻译服务。
我们还拥有英国图形商标注册号 UK00004050422,覆盖相同的相关服务类别。
新加坡
我们拥有新加坡图形商标注册号 40202409334V,自2024年4月29日起注册,核定服务包括:
- 翻译;
- 翻译服务;
- 语言翻译;
- 在线翻译服务;
- 口译及翻译服务。
该注册包含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名称及我们的图形呈现。
为确保表述准确,这是一项图形商标注册,并非新加坡单独的纯文字商标注册。
加拿大
我们拥有以下加拿大文字商标注册: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编号 TMA 1,361,810,注册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
我们还拥有加拿大图形商标注册号 TMA 1,361,808,注册日期相同。
加拿大注册是在2025年3月往来函件之后完成的。我们并不把它们描述为在最初通知日期就已经存在的加拿大注册权利。它们属于我们当前的权利组合。
商标注册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想象得到的情境中使用相同文字都自动违法。
它意味着,对于重叠服务使用完全相同的标识,必须认真审查以下事项:
- 优先权;
- 地域;
- 受保护的服务;
- 是否作为商业来源标识使用;
- 混淆可能性;
- 在先权利;
- 同意;
- 许可;
- 描述性使用抗辩;
- 以及任何其他抗辩。
域名注册并不等于上述审查。
3. 竞争业务对重叠服务使用完全相同的名称
竞争网站将该业务展示为: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其当前“About”页面将 PATHWAY TRAVEL PTE. LTD.(UEN 202401009W)标识为运营方。
同一页面称,该公司制作现有本国驾驶执照的认证翻译件,并将自身描述为翻译服务提供方。
这并不是两家处于互不相关行业中的企业之间的分歧。
这不是一家企业卖服装、另一家企业经营工业机械的情形。
所使用的标识完全相同: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服务存在重叠:
与驾驶文件相关的翻译及语言翻译服务
目标消费者存在重叠:
寻求将驾驶文件翻译后用于境外的驾驶人和旅行者
商业渠道存在重叠:
- 自然搜索;
- 付费搜索;
- 社交媒体;
- 国际在线销售;
- 消费者评价平台;
- 数字文件交付;
- 实体配送。
竞争业务将该名称用于:
- 其网站;
- 其展示的商业身份;
- 付费广告;
- 其网站所链接的社交媒体账户;
- 以及 Trustpilot 资料页。
不同的标志在法律上可能具有相关性。
不同的配色方案可能具有相关性。
不同的页面布局可能具有相关性。
但这些差异均不能消除核心事实:
竞争服务所使用的完整商业名称,与我们的公司名称及注册文字商标完全相同。
4. 自2018年1月起与新加坡有关的商业活动证据
PATHWAY 的律师声称,其客户自约2023年10月起即以争议名称经营,并持有日期可追溯至2023年10月27日的文件。
我们的内部商业记录显著早于该日期。
我们按以下条件检索了历史订单系统:
- 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日;
- 驾驶执照国家:新加坡;
- 签发状态:已过期,反映相关文件的历史年代。
系统返回:
28笔订单
显示的最早记录日期为:
2018年1月5日
检索结果显示:
- 已支付金额;
- 付款状态标记为已检查并批准;
- 申请状态标记为已检查并批准;
- 客户图片标记为已检查并批准;
- 多条记录具有已完成的履约信息。
内部证据 A

对于这张截图能够证明什么,我们有意保持准确表述。
它显示的是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交易。
它本身并不能证明每位申请人在下单时都实际身处新加坡。持有新加坡驾驶执照的人可能正在旅行或居住于其他地方。
它本身也未显示判断以下问题所需的全部证据:
- 客户地址;
- 付款来源;
- 交付目的地;
- 客户当时看到的确切网页;
- 每张发票或每次通信中展示的品牌标识;
- 每笔交易是否在所有法律意义上构成“在新加坡”的商标使用。
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底层数据加以处理。
我们保留相关记录,并准备在适当的隐私及保密保障下提交有关支持材料。
而这张截图已经能够确立的事实具有重要意义:
至少自2018年1月起,我们的业务已经在处理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付费交易——比 PATHWAY 所声称的2023年10月采用该名称的日期早五年多。
至少,这直接反驳了任何关于我们与新加坡相关驾驶文件翻译的商业联系直到2024年申请新加坡注册时才开始的说法。
5. 为什么2018年1月的证据很重要
PATHWAY 的律师依赖的是新加坡在先使用抗辩。
新加坡高等法院已承认普通法上的一个原则:对于已经使用的商标,在新加坡最先使用该商标的人可能被视为真正所有人,但具体仍取决于事实、使用性质以及任何适用的合同安排。
因此,时间顺序非常重要。
但时间顺序不能被简化为:
“我们的客户在2023年注册了一个域名,而你们的商标注册是在2024年。”
相关证据问题包括:
- 谁实际上最先使用了该标识?
- 该标识是否作为商标——即商业来源标识——使用,而不仅仅是描述性提及?
- 使用发生在哪里?
- 提供了哪些服务?
- 这种使用是否真实且具有商业性质?
- 是否持续使用?
- 触达了哪些消费者?
- 形成了何种商誉?
- 该商誉由哪个法律实体拥有?
- 该商誉后来是否转让给 PATHWAY?
我们2018年1月的订单证据与这些问题相关。
它并不会自动决定所有这些问题。
但除非 PATHWAY 能解释为何应忽略多年前已经发生的、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交易,否则其所谓2023年10月“首次使用”的说法将明显缺乏说服力。
PATHWAY 表示其持有自2023年10月27日起的网页存档、营销资料及往来函件。
我们邀请其提交这些材料。
我们准备提交更早的记录。
相互竞争的优先权主张应当以这种方式进行评估:
文件对文件,而不是主张对沉默。
6. PATHWAY 已收到正式通知
2025年3月3日,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向竞争业务公开的商业电子邮箱发送了正式停止侵权通知。
该通知列明了:
-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 存在争议的确切标识;
- 我们的商标注册;
- 竞争域名;
- 重叠服务;
- 所主张的混淆风险;
- 所主张的 Google Ads 使用情况;
- 我们要求 PATHWAY 停止的行为;
- 十个工作日的回复期限。
该通知明确涉及在以下场景中使用该商标:
- 域名;
- 网站内容;
- 社交媒体展示;
- 广告;
- Google Ads 关键词;
- 广告文案;
- 显示网址;
- 以及其他商业通信。
大约一分钟后,该公司的 Intercom 系统确认收到邮件,并表示其团队会作出回复。
自动确认并不能证明某一具体董事本人阅读了整份通知。
但它确实证明通知已经到达该公司公开的通信系统,并未因无法投递而退回。
在原定期限内未收到人工回复后,我们于2025年3月18日再次发出通知。
7. 其首次回复针对的是错误的公司和错误的争议
2025年3月19日,一名代表从竞争公司的电子邮箱作出回复并拒绝了投诉。
但该回复讨论的是另一家机构。
对方将我们称为:
International Drivers Association
并把争议视为关于以下缩写的争议:
IDA
对方表示两家企业的完整名称不同。
其回复涉及另一个标志、另一名商标申请人以及另一个公司实体。
我们的公司是: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我们的文字商标是: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我们的投诉并不仅仅基于“IDA”这几个字母。
当天我们便纠正了这些错误,并提供了相关商标注册信息。
随后,该代表就将我们误认为 International Drivers Association 一事道歉,并表示会把投诉转交管理员审查。
这次沟通证明,截至2025年3月19日结束时,PATHWAY 已被明确告知:
- 主张权利的一方是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 争议标识是完整短语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 投诉并非针对缩写;
- 服务存在重叠;
- 商标注册确实存在;
- 其首次分析审查的是错误的企业。
这已不再是发往普通邮箱的一项模糊指控。
真正的争议已经被明确指出。
8. PATHWAY 获得法律意见后选择继续使用
在客户支持部门的错误得到纠正后,PATHWAY 委托了新加坡律师。
2025年4月8日,代表 PATHWAY 的律师发送正式回复,确认收到我们于3月3日及3月18日发出的停止侵权函件。
为保持公平,我们不全文转载律师函,也不披露任何与和解有关的沟通。
其主要立场可以概括如下。
PATHWAY 的律师主张:
- 其客户自约2023年10月起即以争议名称经营;
- 存在可追溯至2023年10月27日的记录;
- 据称这些记录包括网页存档、营销资料及往来函件;
- 其使用早于我们在2024年提交的商标申请;
- 双方的品牌和展示方式不同;
- 不存在相关的混淆可能性;
- 其客户的使用在先、善意且合法;
- 域名争议程序将不会成功;
- 其客户可以寻求不侵权确认;
- 并且我们在新加坡的注册可以受到挑战。
2025年4月14日,其律师又发出一封函件,主张该短语具有描述性、显著性不足,并认为根据新加坡《商标法》,我们在新加坡的注册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因此 PATHWAY 并未保持沉默。
它也不是因为客户支持工单被遗忘才继续使用。
它获得了法律意见。
它形成了抗辩。
它决定不更换品牌。
这一点很重要。
我们并没有说:
PATHWAY 故意违反了法院命令。
目前不存在这样的命令。
我们所说的是:
PATHWAY 在收到通知并获得法律意见之后,仍然有意继续使用存在争议的商业身份。
其法律抗辩最终是否足以保护这种使用,仍存在争议。
但继续使用本身是有意识的。
9. 我们对 PATHWAY 所称2023年10月在先使用的回应
PATHWAY 的律师称,其客户自约2023年10月起使用该名称。
我们的回应是:
-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自2017年9月起即以这一完全相同的名称存在。
- 我们的立场是,该商业身份的商业使用可追溯至2017年。
- 我们的内部记录显示,自2018年1月起已有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已完成订单。
- 历史检索显示,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共有28笔与新加坡驾驶执照有关的订单。
- 这一截止日期早于 PATHWAY 所称的2023年10月27日文件日期。
- PATHWAY 尚未向我们提供其所谓2023年10月优先权所依据的底层材料。
- 即使2023年10月27日确实存在某个网页,网页的存在本身也不一定等同于法律上足以构成在先商标使用。
- PATHWAY 必须明确指出当时据称拥有并使用该标识的法律实体。
- 它必须说明任何相关商誉如何转移至目前的运营方。
- 它必须解释其所谓2023年使用与其当前网站所称该品牌创立于2025年之间的关系。
我们并不要求读者仅因我们这样说就接受我们的优先权主张。
我们展示的是具有明确日期的实际商业记录,并邀请 PATHWAY 也这样做。
10. 其描述性抗辩自身存在矛盾
PATHWAY 的律师主张,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具有描述性,因为该名称指向对国际驾驶许可证或驾照签发或取得的协助。
但 PATHWAY 当前的“About”页面却称:
- 它是一项翻译服务;
- 它不是许可证签发机构;
- 它不是驾驶权利主管机构;
- 它并未获得政府授权。
其当前法律免责声明同样称,其产品并非政府签发的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且公司的唯一服务是制作私人翻译件。
这产生了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
如果该公司既不签发也不代为取得许可证,而只提供翻译服务,那么完整短语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为什么会直接且排他性地描述这些翻译服务?
新加坡注册覆盖翻译及语言翻译服务。
PATHWAY 有权提出无效申请。
一个注册并不会仅因已获准注册就当然免于被挑战。
但威胁申请宣告无效,并不等同于已经作出的无效裁决。
我们目前掌握的材料中,没有任何审裁机构已经撤销该注册的裁决。
在有权机关作出相反决定之前,PATHWAY 关于无效的立场仍只是主张和法律论点,而不是既定结果。
11. ACRA 注册不是商标许可
在首次客户支持回复中,PATHWAY 声称,如果自己违反商标规则,就不可能获得新加坡 ACRA 注册号码。
这一逻辑与 ACRA 自身的官方指引相矛盾。
ACRA 明确表示,注册商业名称:
- 不会赋予对该名称的专有权;
- 不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 只是在该商业实体名下登记该名称。
ACRA 明确区分商业名称注册与商标注册。
IPOS 也表达了相同原则:ACRA 商业名称注册或域名注册并不构成商标保护。
因此,公司可以合法注册成立,同时仍然面临商标权利主张。
ACRA 注册并不决定:
- 商标所有权;
- 优先权;
- 同意;
- 许可;
- 显著性;
- 混淆可能性;
- 侵权;
- 或仿冒(passing off)。
PATHWAY 的 ACRA 编号可以证明一家公司的确完成了注册。
它不能证明其对使用我们的商业身份享有更优先的法律权利。
12. 我们也尝试直接通知 Hamid Oumoumen
我们的通知措施并不限于 PATHWAY 的普通商业邮箱。
2025年3月18日下午6:36,我们通过 Facebook Messenger 将包含停止侵权往来函件的 PDF 发送至一个显示以下姓名的对话:
Hamid Oumoumen
Messenger 界面将该附件记录为:
已发送
为确保完全准确,该截图并未显示:
- “已送达”;
- “已读”;
- 确认 PDF 已被打开;
- 或任何回复。
因此,我们不主张仅凭该截图即可证明 Oumoumen 先生阅读或确认了该文件。
它所证明的是一个更有限的事实:
我们确实直接尝试将完整通知发送至一个以其姓名显示的 Messenger 对话。
证据 B

如果 Oumoumen 先生表示:
- 该账户并非其本人账户;
- 他并未控制该账户;
- 该信息并未送达给他;
- 或他没有参与相关决定;
我们邀请他明确说明这一立场。
我们会公平地予以记录。
13. 为什么提及 Hamid Oumoumen
PATHWAY 当前的法律免责声明称,PATHWAY TRAVEL PTE. LTD. 由佛罗里达州公司 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全资拥有。
佛罗里达州官方公司登记册显示,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是一家处于存续状态的公司,备案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
同一记录列明:
OUMOUMEN, HAMID — AMBR
其身份为授权成员。
这确立了公开可查的公司关联。
但这本身并不能证明 Oumoumen 先生:
- 亲自选择了该名称;
- 亲自设计了网站;
- 亲自制作了广告;
- 亲自阅读了我们的 Messenger 信息;
- 亲自委托了 PATHWAY 的律师;
- 亲自下令继续使用;
- 或应对侵权承担个人责任。
我们不把这些事项作为既定事实呈现。
之所以提及他,是因为:
- 官方登记册将他与所称的母公司联系起来;
- PATHWAY 自己的网站称该母公司拥有运营公司;
- 我们曾尝试向一个以其姓名显示的账户直接发送通知;
- 因此,他是适合就相关公司问题寻求回答的人。
本文不涉及他的私人生活、家庭、无关工作或个人社交媒体活动。
我们并不鼓励读者联系或骚扰他。
这里讨论的是公司责任。
14. 母公司时间线不能证明更早权利
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于2025年3月27日在佛罗里达州备案成立。
该日期发生在:
- 我们3月3日通知之后;
- 我们3月18日跟进通知之后;
- 我们尝试通过 Messenger 通知之后;
- PATHWAY 客户支持回复之后。
PATHWAY 当前的免责声明称,其品牌中的“Authority”一词指的就是这家母公司。
一家于2025年3月成立的公司,仅凭其自身成立这一事实,无法证明其在2023年10月已经拥有商标权。
PATHWAY 可能会主张:
- 此前已有其他业务使用该标识;
- 相关资产被收购;
- 商誉已转让;
- 域名已转让;
- 此前存在未注册的经营活动;
- 或当前母公司取得了更早的权利。
这些可能性不能被简单排除。
但它们需要文件支持。
PATHWAY 应明确:
- 2023年10月使用该标识的实体;
- 当时域名的所有人;
- 支持实际使用的商业记录;
- 当时在哪些地区提供服务;
- 转让任何权利或商誉的法律文件;
- 相关权利转移至 PATHWAY 或其现有母公司的日期。
除非能够出示权利链条,否则后来的公司结构并不能证明更早的权利承继链。
15. 收到通知后,付费广告仍在继续
我们的最初通知明确投诉了在 Google Ads 中使用争议商业身份的行为。
2026年7月17日,我们保存了一次针对以下精确短语的 Google 搜索: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在“赞助结果”下,Google 显示了一则指向以下网址的广告:
internationaldrivingauthority.com
广告标题为:
国际驾驶执照 | 立即在线获取您的 IDP
广告文案为:
5分钟在线获取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有效期1–3年。可在190多个国家合法驾驶。
证据 C
我们不主张该截图能够证明 PATHWAY 手动将我们的商标购买为精确匹配关键词。
Google 可通过以下机制投放广告:
- 广泛匹配;
- 词组匹配;
- 自动定位;
- 动态搜索广告;
- 基于效果的广告系列系统。
该截图证明的是一个更有限的事实:
当用户搜索我们注册商标及公司名称的精确文字时,竞争服务的一则赞助广告被展示给了该用户。
这在商业上具有重要意义。
该广告出现在普通搜索结果之前,并争夺一名输入了我们完整商业身份的用户的注意力。
16. 同一搜索中还出现了第二则相关广告
另一张保存的截图显示,针对以下网址出现了赞助结果:
internationalautomobileauthority.com
而对应的仍是同一个精确搜索: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页面右侧,Google 显示了我们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业务的企业信息面板,并链接至 idaoffice.org。
证据 D
PATHWAY 自身的免责声明将 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标示为其母公司。
佛罗里达州登记册将 Hamid Oumoumen 与该母公司联系起来,并将其列为授权成员。
我们并不主张这些截图能够证明:
- 两则广告由同一个 Google Ads 账户管理;
- 同一人选择了所有关键词;
- Hamid Oumoumen 本人创建了这些广告系列;
- 使用了精确匹配定位。
它们显示的是,与运营品牌及其所称母公司品牌相关的广告,都曾围绕对我们完整商业身份的搜索而出现。
在这种商业场景中,来源及关联关系是否清晰非常重要。
17. PATHWAY 当前公开的历史说法彼此矛盾
PATHWAY 当前的“About”页面称: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创立于2025年。
该页面将业务描述为由 PATHWAY TRAVEL PTE. LTD. 运营的翻译服务。
其当前 Trustpilot 资料页则包含由公司自行撰写的文字,称该业务始于2014年,自那时起一直服务客户,并提供其所称的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
如果没有进一步解释,这两套历史说法不可能都在字面上完整成立:
- 2014年开始运营;
- 主张自2023年10月起使用;
- 当前网站称创立于2025年。
可能存在解释:
- 更早的运营方;
- 收购;
- 网站转让;
- 商誉转让;
- 品牌重塑;
- Trustpilot 上未更新的旧文字;
- “About”页面存在错误;
- Trustpilot 存在错误。
我们并不主张这种不一致证明存在欺诈。
我们所说的是,它需要证据解释。
如果 PATHWAY 依赖2014年或2023年的使用,则应明确:
- 相关时期的运营法律实体;
- 其在哪些地区开展交易;
- 实际出售了哪些服务;
- 带日期的发票及客户记录;
- 广告存档;
- 网站所有权记录;
- 相关权利如何转移至现有公司的权利链条。
Trustpilot 上由公司自行撰写的一句话并不能证明法律上的优先权。
18. 消费者混淆并非纯粹理论问题
现实风险并不限于律师在纸面上比较名称。
两家业务在 Trustpilot 上都以相同标题显示: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我们的 Trustpilot 资料页收到过大量与某笔订单有关的评价,而根据我们的公开回复,该订单实际上是向另一家机构下单的。
Trustpilot 自己曾提出通过以下方式区分两个资料页:
- 地点信息;
- 醒目的“You should know”提示;
- 以及将误投至错误企业的评价转移到正确企业的工具。
随后,Trustpilot 拒绝更改 PATHWAY 显示的资料页名称,理由是该名称反映了竞争方的域名,并表示 Trustpilot 希望保持中立。
Trustpilot 的决定不是商标裁决。
它不会:
- 向 PATHWAY 授予许可;
- 确定首次使用;
- 宣告我们的注册无效;
- 确立不存在混淆;
- 约束法院或商标主管机关。
Trustpilot 愿意增加区分信息并转移误投评价,至少说明该识别问题真实到足以需要平台干预。
我们提出的中立资料页标题仍然是:
PATHWAY TRAVEL PTE. LTD. — internationaldrivingauthority.com
这样可以保留:
- 真实评价;
- TrustScore;
- 消费者对该资料页的访问;
- 以及准确的法律实体标识。
19. PATHWAY 现在也公布了自己的商标投诉政策
PATHWAY 的网站目前公布了一项知识产权政策,声明其尊重知识产权。
该政策针对商标投诉规定了具体流程,并要求投诉方提交:
- 商标及注册号;
- 涉嫌侵权的材料;
- 该材料所在位置;
- 联系方式;
- 善意声明;
- 签名。
这些信息类别与我们在2025年提供的内容大体相同。
当前政策是在我们最初发出通知之后才公布的。
尽管如此,我们仍会通过这个新公布的渠道再次提交更新后的通知,以避免 PATHWAY 声称投诉被发给了错误的部门。
但后来才采用的政策无法抹去:
- 已被确认收到的2025年3月通知;
- 人工回复;
- 已承认的客户支持错误;
- 律师的正式回复;
- 继续使用的有意识决定。
同一政策还称,PATHWAY 自己的商标、设计、模板及其他知识产权受到保护,并禁止未经授权的复制。
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不能只朝一个方向适用。
一家企业不能一方面要求严格保护自己的品牌资产,另一方面却在不出示其所谓优先权依据的情况下,否定另一家公司的注册权利。
20. 为什么我们把持续使用称为故意挪用品牌
我们使用这一表述,并不是仅仅因为双方存在分歧。
我们之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以下整体时间线:
-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自2017年起即已存在。
- 我们的立场是,商业使用也始于该时期。
- 我们的内部系统记录显示,自2018年1月起已有与新加坡驾驶执照有关的交易。
- PATHWAY 仅主张自2023年10月起首次使用。
- 双方使用的标识完全相同。
- 服务存在重叠。
- PATHWAY 收到了详细通知。
- 其首次回复分析了错误的公司。
- 我们纠正了该错误。
- PATHWAY 获得了法律意见。
- 其律师形成了抗辩。
- PATHWAY 决定不更换品牌。
- 该名称继续在网站和 Trustpilot 上使用。
- 赞助广告继续围绕对我们完整名称的搜索而出现。
- 其所谓2023年10月的底层证据仍未向我们提供。
这已经不像是一场未被察觉的命名意外。
这是知情情况下作出的商业选择。
我们的意见是:
PATHWAY 在明知的情况下保留并商业利用一个与我们更早的公司名称及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身份。
我们的法律主张是:
在我们的权利适用、且对方未能确立有效的在先使用或其他抗辩的地区,这种持续使用侵犯了我们的权利。
法院或审裁机构可能接受,也可能驳回这一主张。
不应仅凭一方声明就把 PATHWAY 视为已被认定有责。
但同样,也不应仅仅因为其律师提出了抗辩,就把该抗辩视为已经得到证明。
21. PATHWAY 的立场与我们的回应
| PATHWAY 所述立场 | 我们的回应 |
|---|---|
| 其自约2023年10月起使用该名称。 | 我们的公司自2017年起即以这一完全相同的名称存在,且我们的记录显示,自2018年1月起已有与新加坡驾驶执照有关的商业交易。 |
| 其拥有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的证据。 | 相关网页存档、营销资料、往来函件、发票及权利承继链记录均未向我们提供。 |
| 其使用早于我们2024年的商标申请。 | 注册申请日期并不是唯一相关日期。更早的商业使用及权利归属必须得到证明。 |
| 其在新加坡享有在先使用。 | 我们系统中的截图显示,在2023年10月1日前已有28笔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订单。双方证据在地域和商标法上的意义都必须进行审查。 |
| 其标志和视觉品牌不同。 | 视觉差异具有相关性,但完整商业名称完全相同,且服务存在重叠。 |
| 该短语具有描述性。 | PATHWAY 当前网站称其只提供翻译,并不是许可证签发方。其律师将服务描述为许可证签发或代办,并不能直接回答注册所覆盖的翻译服务项目。 |
| ACRA 注册支持其使用该名称的权利。 | ACRA 和 IPOS 均明确表示,商业名称注册及域名注册并不提供商标保护。 |
| 不存在混淆可能性。 | 两家企业在 Trustpilot 上以相同标题显示,已经发生评价误投,Trustpilot 也提出了区分工具。 |
| 其使用属于善意。 | 考虑到我们更早的历史、完全相同的名称、重叠服务、已发通知、法律意见及持续广告,我们对此结论持异议。 |
| 我们在新加坡的注册存在被撤销风险。 | 这是一项法律主张和可能的程序,并非已有的无效裁决。 |
| 其域名并非恶意注册。 | 这一问题取决于完整的注册历史、知情情况、权利、合法利益及使用方式。 |
| 当前母公司名称可以解释“Authority”一词。 | 该母公司 LLC 于2025年3月才备案成立,不能仅凭这一事实证明2023年已存在相关权利。 |
22. PATHWAY 应回答的问题
我们邀请 PATHWAY TRAVEL PTE. LTD. 公开回答:
- PATHWAY 主张依据何种法律权利,在英国、欧盟、新加坡和加拿大将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用于翻译服务?
- PATHWAY 是否主张从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获得了许可、同意、转让或授权?
- 2023年10月27日最先使用争议标识的是哪个法律实体?
- 该标识在哪些国家被使用?
- 截至该日期,实际已经出售了哪些服务?
- 哪些网页存档支持这一主张?
- 哪些发票、付款记录、广告及客户通信支持这一主张?
- 所谓使用是否面向新加坡消费者?
- 是否实际服务过新加坡客户?
- 该标识是否作为商业来源标识使用,还是仅作为网站文字出现?
- 相关商誉由谁拥有?
- 该商誉如何转移至 PATHWAY?
- PATHWAY 如何解释我们自2018年1月起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订单记录?
- 为什么其首次回复分析的是 International Drivers Association,而不是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 在该错误被纠正之后进行了何种审查?
- 既然 ACRA 自己明确表示相反,为什么 ACRA 注册曾被作为反驳商标侵权的依据?
- 为什么当前“About”页面称该业务创立于2025年?
- 为什么 Trustpilot 称其始于2014年?
- 为什么广告将产品作为“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销售,而免责声明却称该产品不是 IDP?
- “客户可在190多个国家合法驾驶”这一说法有何依据?
- 在获得法律意见后,谁作出了继续保留争议名称的决定?
- 为什么 PATHWAY 不能以其经核实的法定名称或另一个原创品牌经营?
这些问题需要证据。
不是一个域名。
不是一句口号。
不是一个公司注册号码。
而是证据。
23. 向 Hamid Oumoumen 提出的问题
我们邀请 Hamid Oumoumen 回答:
- 在收到通知后继续使用争议品牌的决定中,您是否参与、批准或知情?
- 2025年3月18日用于发送通知的 Messenger 对话,是否与您控制的账户有关?
- 您是否收到、打开过该通知,或后来知悉该通知?
- 您何时首次得知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的异议?
- 您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中担任何种职务?
- 您在 PATHWAY TRAVEL PTE. LTD. 中是否拥有所有权或管理职务?
- 您是否选择、批准或参与选择争议品牌?
- 您是否参与或批准在收到通知后继续使用的决定?
- 该集团主张哪些更早权利?
- 据称在2023年10月使用该名称的是哪个实体?
- 任何更早权利是如何转移到当前公司结构中的?
- 谁控制两个关联域名的广告?
- 该企业集团是否会提供支持其优先权主张的记录?
- 如果无法确立更优先的权利,是否愿意采用一个不存在冲突的品牌?
如果 Oumoumen 先生对上述有文件支持的公司关联持异议,或并未参与相关品牌决定,我们邀请他提供事实性回应,我们会公平予以刊登。

如果 Messenger 账户并非其本人账户,他可以明确说明。
如果该集团拥有更优先的权利,也可以用文件加以证明。
24. 我们的要求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要求 PATHWAY TRAVEL PTE. LTD.、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以及指挥相关业务运营的人员:
- 在我们的权利适用且未确立有效抗辩的地区,停止将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用作品牌、商业身份、资料页标题、广告标识或商业来源标识。
- 从以下渠道移除争议标识,或逐步过渡至其他标识:
- 网站;
- 社交媒体资料页;
- 付费广告;
- 广告文案;
- 商业目录;
- 元数据;
- Trustpilot 展示;
- 客户通信;
- 推广材料。
- 采用:
- 经核实的法定名称 PATHWAY TRAVEL PTE. LTD.;或
- 另一个独立创作且不存在冲突的品牌。
- 纠正以下方面相互矛盾的公开说法:
- 所谓2014年、2023年或2025年开始运营的日期;
- 产品究竟是 IDP 还是私人翻译件;
- 产品是否授予或使人获得合法驾驶权;
- 是否保证被接受;
- 关于190多个国家的相关主张依据。
- 保存所有与以下事项有关的记录:
- 选择争议名称;
- 取得域名;
- 所谓首次使用;
- 网页存档;
- 营销活动;
- 客户交易;
- 公司重组;
- 商誉转让;
- 接收及处理我们的通知;
- 法律意见及由此产生的商业决策,但应受适用的法律特权保护;
- Google Ads 设置及广告主身份;
- 向员工、承包商、代理机构及平台发出的指示。
- 提供实质性的书面回复,并明确:
- 继续使用的法律依据;
- 所称在先权利的权利人;
- 在先使用证据;
- 权利归属链条;
- 对继续使用该品牌负有决策责任的人。
我们仍愿意讨论一种务实的过渡方案,以便:
- 保护消费者;
- 保留真实评价;
- 防止进一步混淆;
- 并允许 PATHWAY 以其自己的原创身份继续经营。
我们不能接受的是,在只依赖未出示的证据以及围绕某个域名的循环论证情况下,无限期继续使用我们的名称。
25. 我们没有作出的指控
为确保表述准确:
- 我们并未声称刑事法院已判定任何人犯有盗窃或欺诈罪。
- 我们并未指控 Hamid Oumoumen 实施刑事犯罪。
- 我们并未声称民事法院已经认定存在商标侵权。
- 我们并未声称 Hamid Oumoumen 本人实施了所有公司行为。
- 我们并未声称 Messenger 截图证明他打开或阅读了 PDF。
- 我们并未声称 Google 截图证明购买了精确匹配关键词。
- 我们并未声称两则广告均由同一个 Google 账户管理。
- 我们并未声称我们记录中的每一位新加坡驾驶执照持有人当时都实际身处新加坡。
- 我们并未声称内部截图本身就最终解决了新加坡首次使用的法律判断标准。
- 我们并未要求任何人联系、威胁或骚扰任何个人。
- 我们并未要求任何人在没有真实客户体验的情况下发布评价。
- 我们并未要求 Trustpilot 删除真实合法的评价。
- 我们并未隐瞒 PATHWAY 对我们的立场持有异议并已提出法律抗辩这一事实。
我们的主张范围更窄:
尽管我们拥有明显更早的公司及商业历史、注册权利、可追溯至2018年1月的新加坡相关订单证据、正式通知以及随后发生的法律往来,PATHWAY 仍继续将完全相同的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商业身份用于重叠的翻译服务。
我们认为这种持续使用侵犯了我们的权利。
我们认为这构成故意挪用品牌。
目前尚无法院裁定责任成立。
26. 回应权
PATHWAY TRAVEL PTE. LTD.、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以及 Hamid Oumoumen 均享有回应权。
我们会公平呈现其具有实质内容的立场。
我们不会仅仅因为不同意某项回应就将其省略。
我们不会披露真正的和解提议或受法律特权保护的法律意见。
27. 更正政策
我们致力于确保信息准确。
本文提及的任何个人或企业都可以提交:
- 官方登记证据;
- 事实更正;
- 在先使用证据;
- 网页存档;
- 发票;
- 营销记录;
- 许可或同意的证据;
- 转让协议;
- 公司关联被错误识别的证据;
- 对广告情况的说明;
- 供本文纳入的法律立场。
任何经证实的事实错误都会迅速更正。
重大更正将附有更新说明,解释:
- 改了什么;
- 何时更改;
- 为何更改。
我们会更正错误。
但我们不会仅仅因为准确的文件记录令人不适,就删除这些记录。
结论
PATHWAY 曾有选择。
它可以解释自己的权利。
它可以出示所谓2023年10月的证据。
它可以说明最初的权利人是谁。
它可以用文件证明权利承继链。
它可以谈判。
它可以更换品牌。
它可以使用经核实的法定公司名称。
它可以从极其广泛的商业可能性中选择任何一个原创名称。
但完全相同的商业身份仍在继续使用。
PATHWAY 收到了我们的通知。
它的首次回复审查了错误的公司和错误的争议。
我们纠正了该错误。
PATHWAY 获得了法律意见。
其律师主张在先使用,并质疑我们的注册。
我们的记录显示,自2018年1月5日起,已经存在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已完成商业交易,比 PATHWAY 所声称的2023年10月使用早了多年。
PATHWAY 尚未向我们出示其优先权主张所依据的底层证据。
与相关服务有关的赞助广告仍继续围绕对我们完整名称的搜索而出现。
这些广告将产品称为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并宣称可在190多个国家合法驾驶。
该公司自己的免责声明则表示,产品并非官方 IDP,不会独立赋予驾驶权,也不保证在任何地方被接受。
这些都是有文件记录的事实。
我们的结论属于明确说明的意见:
在争议事项已得到纠正后的正式通知和法律意见之后,继续使用完全相同的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商业身份,是一项故意作出的商业决定,而不是无辜的名称巧合。
公司注册不是商标保护。
域名不是许可。
后来成立的母公司并不能证明更早的权利。
律师声称存在证据,并不等于实际出示了这些证据。
不同颜色不会让完全相同的文字消失。
免责声明也不会自动消除与其相矛盾的广告所造成的问题。
沉默不等于同意。
而在收到通知后继续进行商业使用,也不是无意识发生的事情。
一家有能力建立国际公司结构、运营多个网站、委托律师并开展全球广告的企业,也应当有能力选择自己的名称。
在 PATHWAY TRAVEL PTE. LTD. 及其相关决策人员停止使用争议商业身份,或提出可信的更优先权利证据之前,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将继续保护自2017年以来一直使用的名称以及以其名义注册的商标。
证据记录
- Companies House 关于 International Driving Authority LLP 的记录。
- 欧盟文字商标注册号 019026482。
- 欧盟图形商标注册号 019026472。
- 英国文字商标注册号 UK00004050366。
- 英国图形商标注册号 UK00004050422。
- 新加坡图形商标注册号 40202409334V。
- 加拿大文字商标注册号 TMA 1,361,810。
- 加拿大图形商标注册号 TMA 1,361,808。
- 内部订单系统检索结果:在2023年10月1日前共有28条涉及新加坡签发驾驶执照的记录,其中显示的最早记录日期为2018年1月5日。
- 日期为2025年3月3日、18日及19日的停止侵权往来函件。
- 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的 Messenger 截图。
- PATHWAY 律师日期为2025年4月8日及14日的实质性函件。
- 关于
internationaldrivingauthority.com的 Google 赞助结果截图。 - 关于
internationalautomobileauthority.com的 Google 赞助结果截图。 - PATHWAY 当前的“About”页面。
- PATHWAY 当前的法律免责声明。
- PATHWAY 当前的知识产权政策。
- 佛罗里达州公司司关于 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uthority LLC 的记录。
- 当前 Trustpilot 公司说明。
- 与 Trustpilot 就资料页识别问题进行的往来函件。
- ACRA 关于区分商业名称注册与商标保护的官方指引。
- IPOS 关于区分公司及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官方指引。
- 新加坡有关商标在先使用及权利归属的法律资料。
出版 七月 20, 2026 • 16m